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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是没有做人的起码道德!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反腐倡廉栏 刊载了作者王治国先生的文章说:“贪官‘不学法不懂法’的根子在于‘不敬法’”。学法、懂法和敬法固然重要,我说贪官是没有做人的起码道德。我们想想,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也知道,也在警惕自己,教育子女,为人要本分,不是自己的东西不拿,不是自己应该的所得不要;就是一个孩子捡到一分钱,也知道要交给警察叔叔。难道做了官、当了国家干部,就没有这些做人的基本道德了吗?! 文章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因受贿200万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的南昌铁路局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沈长生,他在反思自己腐败堕落的原因时说:“我放松了学习,特别是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少之又少。我的失足再一次证明,一个不懂法的领导干部,是多么容易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另外一个是因受贿30多万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的云南省新平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夏家伟,他曾对办案人员说:“自己在工作上一直兢兢业业,却放松了学习,没把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当回事,拒腐防变的防线没有筑牢,导致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他们说的对了一部分,比如,“松了学习,没把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当回事,拒腐防变的防线没有筑牢。”另外,难道一个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不懂的遵纪守法?!不是,是他们的心里只有自己,没有人民群众,自私自利恶性膨胀的结果。 一个党政干部,一方面必须经常注意学习,学习党的政策,学习有关勤政廉洁的制度要求。如果你是一位共产党员,时刻记着自己加入党时的誓言,时刻记着对党对人民的承诺。经常学习学习党章,看看共产党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如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可能还可以找本少奇同志写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学习学习。 一个人,一个共产党员,一个党政干部,通过不断学习,要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抵御来自社会的香风邪气,时刻记着自己是一个人民公仆,而不是只想着侵吞人民财富的官僚政客。 发扬中华民族的美德,作一个勤勤恳恳做事,正正直直为人的人,当然还要不断学习,提高自己,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免疫力”,遵从党的十七大所要求的,使自己:“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网友:毕谦益 2007年12月5日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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