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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在和法律开玩笑! 前几天,人民网>>社会栏,刊登了一条新闻说: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平舒村村委会主任赵凯声,因滥伐集体林木被寿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同年8月21日,寿阳县纪委决定开除其党籍,但其在判刑后仍继续担任村委会主任一职。而且“赵凯声还继续乱伐树木、将占地补偿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村务不公开、经济不透明等。”今年4月22日上午,平舒村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赵凯声带领村委会成员及部分村民冲进会场,围攻辱骂在场领导和主持人。赵凯声冲上主席台,夺过话筒大声宣布:“这次选举无效,散会!”并且“干扰村党支部正常工作秩序”。就是这样一个犯罪分子,不但没有低头认罪,而且继续为非作歹,气焰还十分嚣张。 村民反映到上级领导,寿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民说:“县人大专门就此事请示了省人大和省民政厅,他们的意见是,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终止其职务,我多次批示平舒乡要求依法处理,但乡里一直没有拿出个意见,这事就拖下来了。” 该村村民因不满村委会主任被判刑后仍然任职、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后而状告乡政府不作为,一审被寿阳县人民法院以不属于受理范围裁定驳回,二审又被晋中市中院维持一审裁定,他们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该村村民说:是的,他们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一、是的,这里有一个问题,一个带有刑事惩处的分子,还能够继续担任公职,担任村委会主任吗? 二、法院判处了一个违法分子,难道判决不涉及他担任的公职吗?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包括立法权利机关应该做些什么?总不能久拖不决吧。 三、这么一个为非作歹的人,如此嚣张,几乎把上级领导,甚至也不把县乡两级人大放在眼里。他那里来的如此的胆量和能量,值得摸一摸,查一查。 四、看起来是发生在一个农村的事情,实际如人民网>>社会栏的这篇文章的标题说的,一村委会主任“带刑留任”是在挑战我们法律的刚性! 希望能够迅速看到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依法作出处理的情况,或者向社会和平舒村的村民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实事求是的解决问题,以平他们的不满。 网友:毕谦益 2007年9月13日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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