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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在于认真贯彻执行! [原创 | 评论 | 2008年2月23日 | bqy]

关键在于认真贯彻执行!
新闻报道说:昨天,由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中国网、国际在线、中青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广播网等8家中央网络媒体共同发起的“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行动”昨天在京举行签约仪式,8家媒体代表共同签署了《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我初步的阅读了公约的内容,这是一件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好事,应该积极支持,和鼓励更多的网络媒体参与签署。
有了这样那样的公约、规则和立法,还需要认真严格的贯彻执行,否则还是文字上的东西,还没有变成行动。在这之前有关互联网的公约有之,比如,“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网络文明公约(网络之十大礼节)”、《遵守公约,文明上网,营造健康的网络道德环境》倡议书、…… 等等不胜枚举。有关网络文化的立法也不少,比如,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作品著作权管理的法律规定”……等等,这些文件的产生,其愿望都是好的,问题都在于要严格贯彻执行,否则还都是纸上的东西,空文一纸。
是不是这样?我举两个例子:
我记得几年前国家广电总局曾经有过规定:电视台的广告不得在节目播送中插播,执行的怎么样?好了一段时间,随后就依然如故。以中央电视台为例,天天如此,一档节目看得好好的,突然来了一阵广告,令人十分“倒胃口”。电视台要赚钱,也不能不考虑观众的利益。我在思索,是电总局的规定撤消了,还是电视台置若罔闻?!
看看我们的网页,有的“论坛”,十分“开放”,打开看看相互攻击谩骂的污语恶言连篇,许多违背宪法“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比比皆是,几乎就是个违背文明道德的“垃圾箱”。我这里不要指名道姓,网页的编辑、版主们打开自己的网页浏览浏览,如果能够对上号,就乘签订这个公约的机会,打扫打扫自己的“房间”。把自己的“脸”清洗干净。
我也借这个机会,把淤积在心中的看法倒出来,是不是正确,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吧!
公约也好,有关的规章制度也好,既要有章程、法律可依,又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希望《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的签订,给互联网视听节目带来一个崭新的面貌,给广大网友和众多观众带来福音!
网友:毕谦益  2008年2月23日  12:30


 

 
[标签]: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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