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规范社会的生活!
法律规范社会的生活,法律服务于生产的发展,服务于人民生活的改善,服务于各个阶层的共同利益,服务于国家的安全稳定。我们国家是一个发展中的法治国家,在过去的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通过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城乡规划法、民事诉讼法;社会保险法草案、食品安全法草案、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循环经济法草案等法律草案也将相继由全国人大审议,并且这些事关民生的法律及草案有的将在2008年开始实施,有的将在2008年继续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无论如何,这些法律都将深刻地影响我们的生活。
比如,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已经于本月1日正式实施。它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它与修订前的劳动合同法相比,更加完善,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纠正滥用试用期的行为、纠正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遵循的规范,以及合同到期前终止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条款。 又如,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3月1日实施,将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的起征点从1600元/月上调到2000元/月。这样对低收入者就减轻了税负,有利于消除物价波动的影响。
就业促进法的实施,使劳动者能够平等就业,并且有了法律撑腰。该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该法还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
又如审议中食品安全法,一旦通过实施将给老百姓一颗“定心丸”。因为食品安全,是2007年的一个焦点话题。
水污染防治法正在审议,有望在2008年通过实施,它将加大处罚力度,且不设上限。水污染形势严峻,全国约1/2的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严重,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将有效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和自然的和谐。
今年已经实施和正在审议通过后即将实施的法律,还有许多,我不一一列举。
现在许多方面已经有法可依,关键在于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现在的问题是许多地方作到了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但是不可否认,也确实有些地方、有些单位,只顾地方或小团体的私利,有法不依,按自己的潜规则办事。
比如,我在的这个地方,不论超市的营业员,还是小区保安和服务员,只是每月5、6百元的“赤膊”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各项社会保险。
食品安全法虽然还在审议中,但是相似的条例、规则还是有的,执行的如何?大家心里都有数。为什么会有“红心鸭蛋”、“毒大米”、“垃圾”食用油等等有害食品的出现,无法可依吗?非也。而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疏于严格的执法和守法。
制定这样那样的法律,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这只能说是第一步,它们还是纸上的东西,关键还在于政法机关、工商和市场管理部门依法办事,社会各个阶层认真守法。法治社会的建立需要政府和社会各个阶层共同努力。
网友:毕谦益 2008年1月3日 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