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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 2008 - 日志  
  从CLY案看我国的高级干部还算清廉 2008-4-19
      看了审理陈良宇案件的报道,发现陈良宇没贪多少。官已做到政治局委员一级,中国最繁华城市上海市的第一领导,所贪所取比起那些腐败大案来,真是不值一提。再查了过去关于陈希同案的情况,也是如此。个人贪污的数额都不是什么大数字,甚至觉得大概都不如一个小贪官。如此小的数额,大概算不上大案,但因职务较高,应当算做要案。
        这么高级的两位领导干部,才贪了这么一点点,大概可以说明高级干部还算比较清廉。尽管个人贪的不是很多,但并不是说他们的罪行不大。就陈良宇案来说,最大的问题是,他的纵容给国有资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上海社保资金,虽然全部收回来了,但很多人拿这笔钱做周转,侵吞了大量国有资产。已经有十多人因此被送进监狱。陈良宇应对此负责任。
        总体来看,陈良宇还算比较清廉。主要的问题,仅是老婆儿子在一些单位只领工资不上班。还有其父亲在换房时少掏了九十多万。个人仅是五次接受一港商23万港币,10万人民币。
        其妻十年领工资43万,一年仅领4.3万,月工资仅三千多,仅相当于一个上海出租车司机的工资水平。看来也不是什么高级职务。对此收入,可以算做受贿,如果不出事大概只能算做关系。其子挂名领工资35万,似乎也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其父在换房中占了便宜。以上这些都是其亲属所为,既可以说是受贿所得,也可以说是人情关系,性质并不严重。可以说,陈良宇是为其亲妻子儿子和父亲背了黑锅,受了影响。如果将此三人的违法所得算到陈良宇头上,似乎有道理,也似乎没道理。如果此算作违法所得,受贿,其亲属还要不要依法征处?
        陈良宇从某港商处,5次受贿相当于30多万人民币。这才是他经手的,而且分5欠受贿,似乎也不是那种大胆妄为的大贪官。至于包养情妇问题,只能算道德败坏,不能算犯罪。这二年是个人物都包二奶,陈良宇包二奶算不上稀奇,算不上罪大恶极。
        陈良宇的老婆儿子,仅是占了公家便宜。而今领导干部老婆儿子,背靠大树办公司发财的大有人在。陈良宇老婆儿子,算是比较可怜的,仅是占便宜而已。别人的老婆儿子靠办公司占便宜,钱挣的更多,但难以说是有受贿嫌疑。因此相对来说,陈良宇是个傻贪官,从数额上来说是个小贪官。从上海社保案中也没有捞到什么好处。
        但陈良宇纵容的上海社保系列案件,已累计造成十多起重大腐败案,产生了几十名大贪官,给国家造成了很大损失。陈良宇虽然贪的不多,但其关联人物贪的不少。因此,陈良宇滥用职权以及玩忽职守罪责重大。然而,滥用职权以及玩忽职守罪,判刑较轻。
        陈希同案,也不是什么大贪官。陈希同的问题,主要是将因公务收到的贵重礼品如金银制品、贵重手表、照相机没有上交,被认为是非法占有,再就是建了两幢豪华别墅。别墅并非个人私产,而是供其在位时享用。陈希同一分钱现金都没有贪。
        从以上两个人的情况看,此二位高官都算不上大贪官,仅是利用职务占了一些便宜。这说明,高级干部中一时还没有大贪官,其次是反腐力度还比较大。从1998年的陈希同,到2008年的陈良宇,10年间也就出了这么两个高级职务的贪官。与东南亚一些国家的情况相比,中国高官整体上还算清廉,腐败案件很少,而且数额很小。但中国今天抓获的省以下干部及其秘书亲信中的大贪污犯并不少,往往数额巨大。
        中国高级官员的工资与海外一些高官相比,实在很低。如此高的职务,低的工资,能保持不贪实在需要较高的道德操守。手握大权而不贪,不容易。长期忍受贪与不贪的思想斗争而不贪一次,也非一般人能做到。象以上二位只贪这么一点点,占点小便宜,也算是难能可贵。新加坡总理年薪468万港元,香港特首年薪近300万港元,美国总统年薪312万港元,日本首相年薪224万港元,英国首相年薪200万港元,台湾当局首脑年薪138万港元。作为上海市市委书记,陈良宇的工资收入比香港特首差远了。
  作者:海老龟 评论(0)  阅读(79)  
  CLY是清官还是贪官? 2008-4-17

        从来没有一个腐败分子像他这样,引起这么多争论的,一边是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大卸十八块,一边又有人深情怀念:老书记为上海人民做了不少事,老书记一路走好。
        天哪!CLY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是清官还是贪官?谁说得清?这可能是新中国历史上最富争议的腐败案件了吧?

         节录网友评论在此,大家见仁见智,自己分析判断吧。里面的错别字恕不改正了。

否定的:

        这样的判法有一点点蔑视民意,陈把上海的房价炒成龙头股,百姓买不起房;在沪市兴风作浪,抢夺民脂。如果不能坚持法治,至少不要奸淫法治。

    你陈良宇是近两千万人口的一个超级大城市的市委书记,这两千多万人的所有民生在你的控制和掌握下,而因为你的腐败和渎职,已经给这个城市,这个城市的市民,乃至整个国家带来多大灾害?其造成的恶果绝对不是你被法庭所认定的那区区239万(如果仅仅是这二百多万的受贿款,还真就觉得你是个大清官了……)受贿额那么简单了!因为你的参与和纵容,因为你的影响和带动,已经造成了几乎整个上海官场的集体腐败,其间接危害已经被成几何基数地放大上百倍、上千倍……也许其危害要遗患很多年!所以你的罪恶是“对不起党和人民”一句话那么简单吗?

    为陈良宇说话的不是他一伙的就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他的贪污是瘌痢头上的跳蚤---明摆着 他的位子如此之高 担负着人民的重托 造成全国人民背负着三座大山 (医疗 教育 房子) 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要求发回重审

    陈良宇曾是中央的政治局委员 位高权重 他的不正造成中国各地贪官四起 严重影响党的威信 岂能以区区18年的刑期匆匆敷衍 必须严惩才能严肃党纪国法 震慑贪污腐败分子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他的18年也充分说明了 要把医疗 教育 住房重新还民福利的道路是何其艰巨

    看看陈的劣行吧!滥用职权,支持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贷给不法企业,危害老百姓的保命钱-社保基金的安全!为不法企业收购国有公司股权提供帮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陈之行为几乎每一个被中纪委拉下马的官员似乎都有类似的经历,钱关,权关,色关象三张网把这些贪官们一个个收拢其中,深陷其中不能自拨!

    才200多w?要是真的那么少的话 还会抓他?
    惊闻陈案一审宣判18年,直叫人找不到北了,罪大恶极,却因有悔罪表现而从轻发落,理由充分吗?

    判得太轻了。单单他滥用职权所造成的损失就足以判死刑吧。另外,他能够退回全部赃款,那他养情妇的钱哪来的?他挥霍的钱又从哪来的?……

    电视新闻里看陈那得性,那里象一个曾经是高官的摸样那里象认罪的摸样,人家那些贪官临死前还知道悔改还会有些认罪的表态,可他一脸无所谓还昂着个JB脑袋,我看就是因为没给他扒拉下来他还不知道悔过呢,判的太轻了

肯定的:   
 
        说句中肯的话,陈良宇在上海的政绩是相当好的,为上海人民谋了很多福利。陈走后来接任的那个太子党,整天就是参观访问啥事不做,把上海作跳板,没几个月就去中央做京官了。

         我宁可相信只有那么点!
    1,钱对他的级别来说已经没意义。
    2,正因为钱少,所以才觉得自己干净,胆子大,敢和首辅大人拍桌子,敢顶撞冒犯今上,才招来这祸事。
    3,现状决定的,钱多少不是问题,问题是你听话或者不听话!

       刚才在GOOGLE上搜索了下陈良宇的审判情况,看了下他的照片,感到了一种苍凉,曾经叱咤政坛的人物沦落到这个境地。尽管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陈在上海搞的算是不错了,经济上和治安上都可以排上国内的前三甲吧。

        他要真的是大贪官让他儿子经商就可以了,可以象X公子那样"合法"得赚钱啊.
  何必让他儿子一会儿在申花混,一会儿在北京的中体产业混.
  他就是太嚣张了才出的事

      为了给陈找罪证,把郁知非都抓了,郁知非那个冤啊
 
       明显是罗列罪名,假如他贪了多,不想全公布,那就公布一部分就可以了.
    你看给他罗列的罪名,挂名领工资,换房,哈哈.

       如果陈良宇有心贪污,以他的地位,可能只是200多万吗?  
  至于社保的钱,你去查一下运营的情况吧
  收益至少比中投,平安那些要强得多

        据上海的高层说,陈还算一个不错的领导,只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掐架的: 

        陈LY就是因为政治上出问题,所以在经济上找把柄,在生活作风上搞臭!他的问题可不是贪了多少,而是跟错人站错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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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看就知道是上海的, 大概也跟在陈后面得了不少的好处吧. 得了好处的上海人都觉得他们的好书记冤那, 我们这些外地人看见陈这样的贪官昏官都恨不得扒了他的皮.

  作者:海老龟 评论(0)  阅读(103)  
  为CLY说句话 2008-4-17
转载在此,奇文共赏。

《为陈良宇说句话》
安小羽
  
  贪污当然是不对的,官员贪污更是不应该的。陈良宇所犯的错误是对不起党的栽培,人民的信任和公共事务的严肃性的。正如3月25日他在天津二中院庭审中作最后两分钟陈述,“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上海人民,对不起我的家人。”
  
  镜头里的他徒然苍老了许多,我原一直以为他只有40多岁吧,因为新闻里长久以来所呈现出来“市长先生”的形象都是积极的,刚健的,这张“面疙瘩”的脸看久了甚至可以说是帅气的。如今,一夜愁白头,这才知道,他根本就是61岁的老男人。周围人说道,看着心酸呐。当然,作为上海人,我们是会有这样的心酸的。亦难怪某论坛里疾呼:媒体误我。长久以来媒体向我们展示的“我们的市长先生”就是个“好人”,现在你们又突然告诉我们他犯了法涉了罪拿了我们的钱,我们理智上能接受,感情上不能接受。骗了我们的到底是“市长先生”,还是大众媒介?
  
  这个问题非常不好回答,好比反腐。
  
  为什么屡反屡现,为什么打倒了一个陈良宇,背后又站起了千千万万的陈良宇。反腐的不彻底,是没有法的问题还是刑不上大夫的问题,是权利在反腐还是制度在反腐?就目前情况看来,贪官就像华南虎,打倒陕西虎尚有湖南虎,不管它是不是真老虎会吃人,甚嚣尘上的气焰却是不假的。
  
  溯源追本,“市长先生”是如何一步一步爬到有机会贪污受贿的位置上来?如果他从前不是“清廉”过,又怎么会从一个工人被提携成为大都会的市长?如果他不是一径埋头又怎会有出头日呢?这一路,他走了36年,人生有多少个36年?半生苦经营,一朝转成空。媒体报道他在庭受审时非常平静,繁华都看尽了,大厦都将倾了,还有什么能再使得心潮汹涌如曾经十六铺上来的乡下小子初见这滚滚黄浦淘淘海上。
  
  有位老干部这样评价“市长先生”:“胆子大,态度强硬,能办事,也能闯祸”。其实当官的不出以下四种情况,顶好的那种是既有能力又不贪,其二是有能力但贪,三则是没有能力但清廉,最差的就是又无能力还贪污。你们给算算,“市长先生”适合站在哪一队。
  
  我打小住南市,也就是现在的新黄浦,但南市极小,譬方城隍庙属南市,但走5分钟路到外滩,就是黄浦了,可见其近。90年代初,“市长先生”还是黄浦区区长,兴兴头头搞了第一届黄浦旅游节,现在上海旅游节名扬海外,在当时区办才真正是开辟鸿蒙。“市长先生”大刀阔斧改进南京路商业区,并建立了以黄浦区为金融商业中心的思路,大量引进外商,吸纳海外资源。起这个头起的很辛苦,那时候的上海早已不是30年代风华的上海,在国际上的地位远不及东京纽约巴黎伦敦,连“远东第一大”亦称不上,虽将在外,也不可动作太大,一切看上面色行事。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恰恰是百废待兴百官待指示的时刻,正是有了他智慧的点拨,上海明确了方向在东西南北中的哪里,发展才是硬道理给了我们勇气和力量。同年,“市长先生”成为上海市委副书记,功绩显著,攫升三级。
  
  如今十里南京路,一个新世界,上海又恢复了当年的繁华,外滩游客如织,最爱夜景,璀璨琉璃,俨然是旧时歌里唱道的,“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可谁会想到问一问,外滩照明工程是谁不遗余力去做的。当然你也可以说,他是为了政绩,为了好好表现,为了更上一层楼。他每年大年夜都与黄浦区第二福利院里的老人们一起,1990年第一次他对老人们说,以后每年我都与你们一起过,后来无论职位变化得如何迅速,13年来,他都守着这句平常家话,未有懈怠。你说他是做戏,可做戏做那么多年,也不容易。
  
  Z先生有言,有些人你说他假,他是很假,你说他做戏,他就是做戏。有些人做一辈子的“好人戏”,活80年,80年都在扮演一个好人,那么,他就是个好人。
  
  “市长先生”唱戏唱到一半,被贿赂了,被动摇了,他也许绝对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但也没有那么的“坏”,比起那些xx同志,比起xxx同志,在情节和程度上只是小巫见大巫罢了。至于社保基金,“市长先生”只是挪用,是否挪为己用有待商榷,像他自己说的,“贪污腐败和政策变通不是一回事。贪污腐败是有人谋私利,政策变通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不要贴个标签就把个人给解决了,以为很是聪明,那叫“自以为是”,其实是很傻的。古人说,世无孔子,谁能定是非之争。其实,就算孔子还活着,又何尝能说明这个是好人那个是坏人呢?
  
  没有好,也没有坏,只有不做事和做错事。
  
  基于有些人看文只看首尾不阅中间,在文后我再表明一下我的根本立场,免遭“读书读半的人”的误解。陈良宇是个负面典型,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手软,我们党对陈良宇的判刑是公正的,是无私的,是体现了我党反腐倡廉的决心的。上海人民绝对都是积极响应坚决拥护,对于腐败分子依法惩治绝不姑息。
  作者:海老龟 评论(1)  阅读(276)  
  CLY家的住房值300万 2008-4-16
        又找到一篇帖子,当然还是仅供参考。

        估计很多人不知道上海市委书记CLY家住在哪里,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知道CLY的父母曾住什么地方,CLY一家兄弟几个过去如何如何……也许有人说:“切!吹牛吧,这种事情你也知道?”
  
  我确实知道。我大学的室友“老三”一直吹嘘自己家和CLY的父母是多年的老街坊,他们家大约从五十年代开始就住在南京路、靠近凤阳路的一条弄堂里,旁边就是上海有名的“王家沙”。那时候上海老房子里面邻里关系很和睦,谁家包了馄饨什么的,会给邻居们挨家挨户送上一碗,跟现在单元式住房的情况完全不同。当然,谁家来了亲戚、有几个子女、在什么单位工作、甚至恋爱进展什么的极为“隐私”的情况,相互之间也一清二楚。因此,我们寝室的“卧谈会”有很多时候就是在听“老三”吹当初如何如何。
  
  也许是虚荣心在起作用,虽然我们的“老三”从来也没沾过老陈家什么光(小时候吃的馄饨当然不算),但他一直是CLY的坚决拥护者。新闻里面说到CLY访贫问苦什么的,我们哥几个往往嗤之以鼻,认为无非是当官的作秀,“老三”常常会为此跟我们急,强调CLY确实不错,还要我们举例子,说是省部级高官里面像CLY这样陪孤老吃年夜饭“作秀”连作十几年的还真找不出来。久而久之,我们就戏称其为“陈小三”了。
  
  前些天,“陈小三”突然不爽。忙问其故。“陈小三”恨恨地说,现在网上什么东西都有,比如,看到一条传闻,说CLY的父母最近花300多万在新天地弄了一套豪华住房……我的天。300多万,CLY的父母应该是退休的工薪阶层吧,居然也能拿出这么多钱?我们一下来劲了,纷纷追问是怎么回事。“陈小三”丢下一句话:“胡说八道”。然后倒头便睡。可是,一屋子人岂甘善罢,一涌而上,将其揪起,大有不说明白誓不罢休的味道。
  
  “陈小三”果然是爆料多多。据他家长辈说,老陈家的房子大概是五十年代分配的,住了几十年。他家人多,房子也不小,三大间,旧里公房,落地钢窗,好象有140多平方米。CLY一直住在这里,直到读大学,离开上海。老陈家好象是知识分子,过去,戴帽子、抄家、挨斗什么的,他家也没少受折腾……
  
  后来老陈被平反了,但触景生情,在老房子里住着总是心情压抑。老陈希望换换环境。CLY那时已经当了不小的官,一直要家里人理解,要“低调”,听说家里兄弟还有跟他翻脸的,说是你当官我们非但沾不到光,连过普通人的生活都怕人说三道四?做生意不行,那就不做,现在连换个住的地方也怕别人说?
  
  到了1998年,老陈家终于搬走了,他们拿南京路的旧里置换了在顺昌路(新天地旁边)的新房。据说,这处房子,面积比旧里房子还小了七平米,大约是138平方米。但换环境的心愿总算是达成了。没想到,两年之后,开发商相中了这附近的旧里,搞了一个“新天地”,声名远扬。从此,附近房价暴涨,算算价钱,老陈家的房子也就成了300多万了。
  
  原来如此。这网上的新闻也太离谱了。七年前的事情,搬到了现在;置换来的房子,变成花钱买来的了。靠。难怪“陈小三”如此不爽。
  
  “陈小三”说,其实,老陈家即使不搬,现在南京路的房子也值300万了,他们搬家其实并没赚到什么。这话我信。我认识一个知名的漫画家,在淮海路弄了一个旧里的房子,现在有人花四百万,他都不愿意卖呢?!
  
  这段东西,信不信由人。有好事者,不妨去问问CLY家当年的邻居街坊。
  作者:海老龟 评论(1)  阅读(119)  
  CLY案是冤假错案? 2008-4-16

       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劲爆帖子《CLY案是冤假错案》。究竟是罪有应得还是冤假错案?我是越搞越糊涂了。反正本着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原则,姑且把这篇奇文转载在此。
         该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本人意见。找到这样一篇奇文不容易,很多网站都将它删了,但愿这里的网管网开一面。

陈良宇案是冤假错案

        根据媒体报道,上海社保基金的决策人陈良宇最近在天津出庭受审。陈良宇被控犯有三宗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其中受贿四项,总计受贿金额人民币239万余元;滥用职权为两项;玩忽职守一项。

        三项罪名一直受到网友们的批驳。

关于受贿239万罪:

1.指控陈良宇受贿额最大的,占受贿总额239万余元大约四成的是指上海新黄浦集团原总裁吴明烈为陈良宇的父亲陈更华换房。新换住房同旧房差价大约为93万元。这93万元成了陈良宇最大的一笔受贿额。

        这一笔所谓陈良宇最大的受贿金额其实并不成立。因为陈良宇的父亲陈更华是四十年代美国留学生。回国后他把自己在浙江宁波老家的房子卖掉,另外在上海最繁华的南京路上买了一套豪宅。但是在四人帮时期,陈良宇的父亲陈更华的美国留学经历成了“美国特务嫌疑”,南京路上的豪宅也被没收,一家人被赶到凯司令食品厂生产车间楼上陋居。后来虽然平反并落实了政策, 但是南京路上这套豪宅由于种种原因,仍然没有归还。其实陈更华的这套豪宅本来就是自己钱买的,产权很清楚。应该归还给陈更华的。共产党暂时没有归还陈更华的这套豪宅,是欠陈良宇的父亲陈更华一套豪宅。

        陈良宇当上市长,市委书记,并没有动用职权名正言顺为自己父亲落实政策要回豪宅。

        吴明烈任职的新黄浦集团成立于1994年6月,其前身脱胎于上海市黄浦区房产管理局,是上海第一家由原区房管局改制而建立的房地产企业集团。吴明烈了解陈良宇的父亲陈更华在四人帮时期失去豪宅的冤情后,为陈良宇的父亲陈更华换房。这情有可原,怎么能算成陈良宇最大的一笔受贿呢?

2.指控陈良宇安排儿子陈维力在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任副总经理,获取“薪酬”并且用公司信用卡消费。以上两项总计35.2万元。这35。2万元也被指控属于陈良宇“受贿”“索贿”。理由是陈维力并不实际上班。

但是去年中共报纸不是这样说的。去年中共报纸批判陈良宇说,陈良宇的儿子陈维力在申花俱乐部工作,一杯茶,一张报纸,脚翘翘,照样领取一份工资。当时还有网友庆幸,高级干部子女中总算还有甘心领一份死工资的,不像胡海峰,动辄几十亿政府采购;也不像温云松,动辄就是平安保险几十亿。

        原申花足球主教练徐根宝曾写过一本书《风雨六载》,里面写着:申花在社会上公开招聘领队,主考官就是孙春明副总经理或者陈维力副总经理,考题诸如“如果球星违反纪律,你如何去做工作?”等等。幸亏有徐根宝早年写的书在,证明陈维力在申花足球有做工作的。

        现在突然变脸,说这几年工资以及花费总共35.2万元要算成陈良宇的贪污款,是不是实在找不到陈良宇的贪污受贿罪证,只好把陈良宇的儿子的那份工资也来凑数啊?

3.指控从1996年至2006年间,邱长清共支付陈良宇的妻子黄毅玲不干活而得到工资43万余元人民币。把这43万元算成陈良宇的受贿额。

        首先,十年的工资才43万, 还不够买半套房子。 平均每月三千多. 还不到普通白领的收入的一半。这样的高干太太是值得尊敬的, 陈和她如果想找一份月薪十万八万的工作易如反掌. 相比胡的子女和温的老婆, 陈良宇太太是他们学习的榜样.

        其次,既然陈良宇的儿子,别人(共产党媒体和申花前教练徐根宝)说有工作,而可以一口咬定没工作,那么陈良宇的妻子也可以一口咬定没工作。有说服力吗?

        第三, 说不出邱长清和陈良宇之间存在非法利益交换协议, 凭什么说陈妻工资属于陈良宇的受贿款?

4.指控陈良宇的妻子和儿子的国外旅游款34。2万元被公费报销了,要算成陈良宇的受贿款。

        这怎么能算做陈良宇的受贿款?全国每年大约几百万人公费旅游,少说也有几百亿公费旅游款吧。见过谁把公费旅游款算成贪污受贿款了?怎么唯独陈良宇妻子儿子公费旅游款要算贪污受贿款了?

        再说,如果陈良宇的妻子儿子公费旅游款要算作贪污受贿款,那么胡海峰是不是也要比照办理?胡海峰回泰州老家扫墓,竟然出动一千多个公共安全专家开道保护。这一千多个公共安全专家吃喝拉撒的费用,通讯交通和设备的费用,需要多少纳税人的公币?也要算贪污受贿吗?

5.所谓“陈良宇接受港商杨崧才五次行贿,共23万港元、10万元人民币,帮助杨崧才的香港财捷投资有限公司在投资上海闽江饭店的项目上获得利益。”

        杨崧才是上世纪90年代初到上海发展的港商之一。当时因为系统过滤词刚过,中国面临国际制裁,在世界上空前孤立, 因此国家规定对来中国投资的商人给予厚待。陈良宇照办了,这有错?

        在西方国家,商人向政客捐款赠款是合法的。市长为商人提供利益也是可以的。甚至一个市长批准把农地变更为住宅用地,只要经过正当程序,就是合法的。既然陈良宇厚待杨崧才本身合法,符合当时政策,就不存在非法利益交换协议。没有非法利益交换协议,就不能认定陈良宇接受杨崧才的馈赠属于贿赂。

        可见扣在陈良宇头上的所谓“受贿”折合人民币239万元, 全部都是无稽之谈。

       下面再谈谈扣在陈良宇头上的两项滥用职权罪。

        一是违规挪用社保资金10亿多元贷款给张荣坤,让其收购上海城投总公司欲出手的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段经营权,而张荣坤以现金10.15亿元加承债21.92 亿元的代价,接手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段路权。二是违规挪用社保资金10亿多元贷款予中央人民日报集团所属中国华闻控股有限公司。

        所谓挪用社保资金,实际上是正常投资。根据报道,社保资金贷款给沸点和人民日报所属华闻集团的利率大大高于投资于国库券或者存银行的收益。

        1998年, 面临亚洲金融危机,周边国家货币争相大幅度贬值,中国国内物价,商品价,房价普遍大幅度回落。国家在面临通缩的情况下,出台一个规定,规定社保基金一个投资范围,社保基金应当投资于国库券或者存银行。根本目的是为了基金的安全和增值,因为在通缩的情况下,社保基金投资国库券或者存银行不仅是安全,而且也增值。

        几年以后情况改变。亚洲金融危机已经过去。通缩不再威胁中国。通货膨胀开始抬头。直到后来通货膨胀率高企,大大高于国库券利息和银行存款利息。原先通缩时期规定的投资范围,在通胀时期显然不适应了。如果基金一味按照通缩时期制定的投资范围去投资国库券或者存银行,那么所获得的利息收入远远低于通货膨胀所造成的购买力损失,实际上是负利息,社保基金就会贬值,无法应付对社保基金需求的增加。

        陈良宇看到了这一点。他也在想办法让社保基金增值。他把基金贷款给江苏民营企业家张荣坤,按照媒体报道的,放贷的年利率为6。8%左右,大大高于国家规定的投资国库券或者存银行的收益。因此从经济效益上来说,是好的。具体价格上,在国有资产改制的过程中,我们见多了几十亿的国资才卖几亿,几亿的国资才卖几千万甚至几百万。像这样十三亿的资产能买到十亿的,算高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一直按照邓小平和江泽民的改革开放路线走,摸着石子过河,大家都在探索改革的路子。社保基金的安全和增值,也是各地在探索的。像陈良宇这样重视基金的盈利,放贷的年利率为6。8%左右,高于国库券和存银行的利息,也是对基金运营的一种探索。既然陈良宇放贷的收益较好,谈何滥用职权罪?

        显然,滥用职权罪的罪名不适应陈良宇。

        还给陈良宇扣了一个“玩忽职守罪”。这个“玩忽职守罪”,是指陈良宇利用职权,助其弟弟陈良军从土地交易中获得暴利。在陈良宇案的庭审中,辩护律师提出,在陈良军倒卖土地问题上,陈良宇只应负领导责任,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控辩双方对此一时争执不下。此时,陈良宇主动对律师说:“你们别争了,在这个问题上我是有责任的。” 陈良宇涉案证据,是他说过“按政策办,严把关”。这么一句“按政策办,严把关”的话就能往“玩忽职守罪”上面套,也太牵强了吧?

        打着办案的旗号,一个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就突然被“双轨”,失去了人身自由。如果连政治局委员也丝毫没有人权可言。那么在标榜的“和谐社会”里, 普通中国人的人权完全可以想象!

  作者:海老龟 评论(2)  阅读(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