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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忙于“房事”,疏于写博。今天,抽闲来讨教诸君。
不管是中介、律师还是派出所的人,都说二手房交易中,户口纠纷一直是一个难题,现在也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 每年两会,户籍改革也都是重要议题,今年也不例外。按照新民网最近的一次民意调查,户籍改革是网友最为关注的问题。
新上海人如何落户?父母是集体户口,子女怎么办?房子买卖,房东不肯迁户口怎么办?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都是急需户籍改革来解决的。 不知道今年的两会,会不会有新的声音。
起因:
本人最近在浦东买了一套二手公房,米少,房子很小。 但交易过程中发现,上家的上家(他们于2003年交易)两夫妻的户口仍在房子里。
上家给我看了他2003年买房的合同,上面写着:上家的上家必须于2003年12月将两个户口迁出,否则,每月将要承担1000元违约金。 上家说,因为有这份合同,他以为他的上家早就将户口迁走了。但事实上,到派出所一查,户口还在。
昨天晚上,我们一起找到了上家房东的现在居住地,但是那对夫妻开始耍无赖,以种种理由拒绝将户口迁走。
困境:
户口和房屋产权现在是分开管理。户口归公安机关管辖,产权纠纷才可以通过法院来处理。
按照上海市高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法院不受理户籍纠纷。 而派出所,也说没有权利强制要求那对夫妻将户口迁走。
如果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打官司,法院会判决那对夫妻赔偿违约金4万多元。但仍然有一个执行难的问题,因为那对房东夫妻都是近60岁的退休老人,要讨到这笔赔偿金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说法:
昨晚,咨询了一个打过房产官司的律师。 律师认为,目前比较可行的是,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来“冻结”掉两夫妻的户口,这样即使今后此房拆迁,这对夫妻也无法分享拆迁费。 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经济赔偿,来迫使两夫妻迁走户口。
另外,公安局的相关人士介绍,可以联系社区民警和居委会干部去上门做那对夫妻的思想工作。如果这些办法都不行,那就实在没有办法了。
求助:
现在我还有几个疑问,不知道有没有熟悉这方面情况的朋友,指点一二。
1,如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仍然无法让他们迁出户口。还有没有其他办法?
2,如果这对夫妻的户口仍然留在这个房子里,该房产拆迁,他们两人是否能够瓜分拆迁安置费?大概能分几成?(事实上,按照他们和上家的合同约定,他们已经违约。)
3,如果我和上家签了购房合同,顺利过户。那上家和上家的上家那份签订于2003年的合同是否还有效?
4,因为一旦起诉打官司,必然牵涉到索要违约金,和户口迁到哪里的问题。那么,通过什么途径可以查询到这对夫妻及其子女名下的房产以及其他财产?(三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都有。)
问题很棘手。跪求达人相助!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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