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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报三版“今日看点”刊发记者稿件。主题是:村妇不开摩的却成“肇事”车主 副题:松江近百村民疑个人信息非法倒卖 此事已引起区人大代表关注 事实上,这个稿子标题已四度“易手”。 罗列一下: 第一标题: 法院传票频频到 松江村民成肇事者 谁盗了我的信息(主题) 第二标题: 松江部分村民陷入“事故门”(主题) 个人信息被非法倒卖 已引起人大代表关注 第三标题:松江近百名村民不开车却频频“肇事” 个人信息被非法倒卖 已引起人大代表关注 第四标题就是见报标题。 事后,向五搂一位长者请教。 他说,见报主题是个案,副题是普遍性。加上“人大代表关注”字样,使新闻处理趋于平衡。当时,为“肇事”是否要加引号,有过争论。 小松松觉得很有道理。转载一下。顺便说一句:村妇不开车却成“肇事”车主。典型社会新闻标题。注重个案、事件。
【2007-5-9】| 作者:徐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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