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叶知秋 http://sq.jfdaily.com/blogs/yeqiqi/default.aspx >> 复制网址>> 发送悄悄话
我的首页 | 博客 | 相册 | 音乐 | 视频 | 网摘 | 我的朋友 | 留言板 | 关于我
  2008年4月12日 - 日志  
  最高法院院长你懂法吗? 2008-4-12
      昨天看报,看到这样一句“群众感觉应作为判死刑依据之一”,而且还是出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之口,不由大吃一惊。难道法律不是该不该判死刑的根本且唯一依据吗?难道除了法律,还有其它的依据吗?这样的话若是一个普通老百姓说也罢了,可它偏偏出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首席大法官的嘴,我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实在是感到脸红、感到悲哀。 

        法律就是法律,不能有任何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果群众感觉能作为审判依据,那还要法律干什么,以后判案也不用法官了,大家投票表决好了。 

        有人说,难道法律不是民意的体现吗?这话不错,但这是指在立法阶段。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时候,应当广泛听取各阶层人民群众的意见。但当这些意见一旦上升到法律高度,形成法典,它就具有严肃性、强制性,不容有法不依,不容朝令夕改。

        如果你认为法律有不完善的地方,可以通过修改来完善,而决不能不去执行法律。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类似的话,希望以后的媒体不要再提了。是不是该杀,唯有法律说了算。 

       最高院一句话,中国法治倒退几十年。我真诚地希望,院长您慎重说话。
  作者:叶律师 评论(6)  阅读(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