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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 2008 - 日志  
  以财富决定人格的贵贱一直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 2008-6-28

看到老许发博:《马加爵能感动豆腐渣国家及其教育部吗?》,

心情之沉重,无以复加!

中国还是个发展中国家,尚未脱贫的贫困人口还占较大比例,反映在大学生中间,类似马家爵的贫困生也不在少数。

“马家爵事件”发生以后,国家以“亡羊补牢”的态度,加大了对贫困生的经济资助,从经济方面有效地杜绝了类似事件的发生。

人可以有贫富,但人格决没有贵贱!以为自己有两个钱,就可以随意侮辱、玩弄别人的人格,这种人表面上是“人格强势”,而实际上是“人格堕落”!如果属于品德问题,可以批评教育,可以法律制裁;但如果恣意妄为,根本就不考虑后果的,譬如马家爵的几个同学就是这样遇害,你觉得他们值得同情吗?

从有阶级以来,以财富决定人格的贵贱一直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所以奴隶主、地主、资本家等统治阶级,可以在经济上对人民进行盘剥,在政治上进行压迫,在思想上进行愚弄,因此激起历代人民“杀富济贫”,进行激烈反抗!现在阶级对立在中国已无存身之地,但旧社会腐朽的思想意识却还没有被清理出历史舞台,还在顽固地有所表现,还在试图通过新生的“有钱”阶层死灰复燃!如“马家爵事件”就是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样一个严峻的社会现实!

和谐社会首先是人格和谐,即实现“在法律上人人平等”的基本社会准则。正是人格的不和谐造成的人格平等的激烈冲突,直接导致了“马家爵事件”的发生。承认这一点,就等于肯定了解决这类问题的思维方向和方法。

可是马家爵——你从穷山沟里借债到云大上学,忍辱负重十几年,为的什么啊?难道自己就不知道吗?你走到这一步,你就谁也对不起了,特别是盼你成人、寄予美好期望的你的老妈妈!

你有人格,你有尊严,但你也有很多办法可以捍卫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你完全没有必要采取那种极端的方式去宣示自己的人格与尊严,哪怕是别人的侵犯突破了你所能容忍的——“底线”。

“马家爵事件”虽然早已“既往矣”,但那惨痛的教训却总会被人们不经意之间而重新提起。为什么人们这样难以忘怀那鲜血淋淋的往事?原因就是人们不希望这样的事再次发生!但只要还有什么人胆敢恣意欺辱蹂躏弱势自然人的人格尊严,那就难以避免新的“马家爵事件”的发生,这倒是值得人们时刻清醒和警惕的!

 

  作者:二黑 评论(0)  阅读(40)  
  “以死明志”虽然很悲壮,但也绝不是当时人们的唯一选择 2008-6-27
看了老许转载傅雷遗书,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一个已经是心如死灰的人,在别离人世时,居然冷静到事无巨细,件件交割得如此清晰完备,其人格品质令人感念、敬佩!
从遗书标明的时间上看,当时正是毛泽东第二次接见红卫兵之后,学校里迅猛发展的红卫兵开始走向社会,扫“四旧”扫遍全国。几乎所有有旧社会背景的高级知识分子,从基层到中央,甚至民主党派、国家主席等等全部受到冲击,各单位都出现非正常死亡,用“浩劫”形容这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并不夸张。
那种没有理性的近乎全民疯狂的情形,没有经历的人是难以想像的。
傅雷是一个正直的人,但他受不得委屈,所以选择了“以死明志”的作法。
“以死明志”虽然很悲壮,但也绝不是当时人们的唯一选择。譬如,宋庆龄、章士钊、胡愈之等一大批在海内外有影响的民主人士也受到冲击,后来得到周恩来的关照保护,或许就此打消了许多人也想“以死明志”的作法。
这真正是历史的悲剧。
这种悲剧不是因为“文革”才有的,古代有,近代有,现在也有,将来还会有。
有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呢?办法当然是有的,那就是法制建设,让“傅雷们”有地方申诉、有地方辩解,有地方去洗清自己蒙受的不白之冤,有地方去控诉惩治塞赃陷害的小人,使他们为自己的卑鄙言行付出代价!
或许这样就可以告慰“傅雷们”的在天之灵了?
 
  作者:二黑 评论(0)  阅读(34)  
  给无耻者提供宣扬无耻的场所,就是沆瀣一气的无耻 2008-6-26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25日答记者问的发言:

……在上周我和白岩松做了一期节目,他也问了我这个(范美忠)问题,就是说我怎么看待这个现象。我说白岩松你平时老说很哲理的话,我说我今天有一句哲理的话要说:我说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白岩松跟着补了一句话:我们也不能给无耻提供无耻的场所。

 

给无耻者提供宣扬无耻的场所,表明上是提倡“言论自由”,实际上一种沆瀣一气的无耻!譬如凤凰台拉范美忠搞所谓“辩论”,湖南卫视拉韩寒搞所谓“访谈”的,即是。

范美忠的无耻,不管其本人或“追随者”如何狡辩,感兴趣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因为为那种“逃跑”而浪费精神是实在找不到任何实际意义。如果凤凰台现在再做一次“辩论”,这样拿痈疽当美味的作法,恐怕只会更令人反感,自己把自己搞坍了台!

韩寒的轻狂已经到了令人“惨不忍睹”的程度,他在地震期间连续发了三篇博客,引起网络的一次“大震动”,用韩寒的话形容,就是“举国暴怒”!韩寒这话刚说完,立马就偃旗息鼓,“逃”得不知去向。他主张与斯通“友善”的博客到底有没有错?他挑起的这场争论如何了结?他无端挑衅全国博友为“举国暴怒”该不该道歉?但他却又一个“华丽转身”,到湖南卫视大谈文学大师的“文笔”。这样一个既没有历史观、又没有社会责任感的,轻狂透顶、不负责任的“作家”,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嘲弄和愚弄全国的博友和文学爱好者呢?!

原来,一些掌握着媒体工具的人,把范美忠、韩寒之类的无耻之徒当做“新闻卖点”,是想凭借着这些“卖点”来抬高自己的社会影响,赚取收视率,所以不惜把无聊当有趣,把无耻当光彩、把无德当荣耀,起劲地叫卖。难道他们就不懂得,展现在人们面前的,不仅是当事人的无耻,而且是向他们提供机会和场所的人的无耻吗?

为什么当今媒体上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原因就在掌管媒体宣传的“有关部门”那里。他们只热衷于明星猎奇、诲淫诲盗,根本不不懂得人民需要什么,社会需要什么。他们在腐蚀和误导年轻一代,其实,你只要看一看在全民抗击地震灾害的伟大斗争中,这些媒体的表现,就知道他们的心思在哪里了!

王旭明和白岩松主张“不能给无耻提供无耻的场所”,我举双手赞同!但只怕这仅仅是一个议论而已,“给无耻提供无耻的场所”的事不可能就此而绝迹。

  作者:二黑 评论(0)  阅读(78)  
  不管怎么说,只要生病,你就活该倒霉吧 2008-6-25

看了老许写的《红包问题》,我也象老许的那些朋友们一样发表一点意见。

 

我家人突发疾病,这种病只有7天最佳治疗期,所以十分着急。但你急医院不急,正常病房住不进去,只有住“特需”病房。什么叫“特需”?只要你有钱,就能随时住进去!

在正常病房办理住院手续,只要3000元押金,但要排队等床位,可能要等半个月。等到那个时候,急性早就转成慢性,再治疗也没有什么指望了。

我们为了尽早手术,只能选择“特需”病房。医生说交1万元押金就可以了,但住院登记处说要交1万五千元,并特别说明:出院时多退少补。

等到办理出院手续时,发现各项医疗帐目开列得十分离奇,住院登记处七算八算,最后只退回“象征性”的37元。回来问医生,医生笑着说:“哎呀,这怎么算出来的,我们也不知道?”

其实,这种手术撑死了也花不了那么多钱。再问知情人,原来红包是“暗给”,“风险”大,且不能“利益均沾”,所以要多开帐,这样才能大家都“有份”——这几乎就是“明抢”了,但抢得“理直气壮”,因为是物价局“批准”的!

怎么样,老许?我可是一分钱“红包”也没有给,结果还是吃了亏。但比起那些给医生塞红包的病友(我可是亲眼看到过的),反而有些意外“安慰”,因为塞过红包的病友到结账时,仍然免不了住院登记处的七算八算!

你把医院当作“白衣天使”般圣洁的“再生之地”,但医院却把你视为“肉满肠肥”的“唐僧”,磨刀霍霍,必欲砍绝搜光而后快!送几个“红包”还不知道是谁“腐蚀”谁呢!

不管怎么说,只要生病,你就活该倒霉吧!

 

  作者:二黑 评论(0)  阅读(40)  
  只有“下烂三”人,才做得出这种“下烂三”的事 2008-6-20
 
老许转载《美国一家基金会星期二颁发奖章给七个中国人》
以表彰他们促进中国人权与宗教自由所做出的“努力”。
据说七个中国人中,四人仍在墙内,一人被限自由。
只有二人出席仪式云云……
 
现在就有这样一个规律:
在西方,凡是与政治、宗教沾边的奖项,
都是一些“下烂三”级别的垃圾奖。
譬如“ZD”头子达赖获得的“诺贝尔和平奖”之类。
 
中国与西方在历史、文化、政治、宗教等方面,
存在很多不同和差别,
反映在思维或价值观念上就有很大差距,
因此,应当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增进交流。
但象上述以“颁奖”为手段搞强权政治的作法,
则无异于强加于人,兜售其奸,是不得人心的!
 
我们是不是也搞一个类似的基金会,
也到西方去找几个被关起来的罪犯,或“分离分子”,
给他们颁个大大的奖章,
表彰他们为西方式“民主、自由”做出的“努力”?
 
这种想法本身就是“下烂三”,
也 
老许转载《美国一家基金会星期二颁发奖章给七个中国人》
以表彰他们促进中国人权与宗教自由所做出的“努力”。
据说七个中国人中,四人仍在墙内,一人被限自由。
只有二人出席仪式云云……
 
现在就有这样一个规律:
在西方,凡是与政治、宗教沾边的奖项,
都是一些“下烂三”级别的垃圾奖。
譬如“ZD”头子达赖获得的“诺贝尔和平奖”之类。
 
中国与西方在历史、文化、政治、宗教等方面,
存在很多不同和差别,
反映在思维或价值观念上就有很大差距,
因此,应当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增进交流。
但象上述以“颁奖”为手段搞强权政治的作法,
则无异于强加于人,兜售其奸,是不得人心的!
 
我们是不是也搞一个类似的基金会,
也到西方去找几个被关起来的罪犯,或“分离分子”,
给他们颁个大大的奖章,
表彰他们为西方式“民主、自由”做出的“努力”?
 
这种想法本身就是“下烂三”,
也只有“下烂三”人,才做得出这种“下烂三”的事!
 
 
  作者:二黑 评论(0)  阅读(38)  
  老实说,我还真没有想过“开博客为了啥?”的问题 2008-6-19

有一位自号“不平”的博友,

似是对我所写的博文不满,

特地发帖问道:

“请问博主,那你开博客为了啥?”

 

老实说,我还真没有想过“开博客为了啥?”的问题。

但为了博友的“好奇”,拟或是一种“信任”,

我想了几条“理由”,

不知道能不能为博友接受?

 

一、人有不平,不平则鸣;

二、人有思想,交流真理;

三、人有朋友,天高地阔;

四、人有追求,上下求索;

五、人有好恶,疾恶如仇;

六、人有性情,张弛有道……

 

我想,还有很多理由,

譬如互联网拉近人们的“心理距离”,

获取时事消息的便捷途径,

熟悉和掌握现代高新科技,不至于落后时代,

随时搜寻自己所关注的人事,等等。

 

其实,

开博客是最不需要“理由”的事情,

人们可以随时随地,随便上任何网站,

可以使用任何虚拟的名称、代号、信息……

——只要你能上网,你就可以开博!

 

我这样的答复,

不知道“不平”博友能不能理解?

但我欢迎任何博友向我提出任何问题,

因为交朋友必须坦诚、直率、热情、真挚。

 

  作者:二黑 评论(0)  阅读(64)  
  当以为自己很公允的时候,别人就都成了小气鬼 2008-6-18

 

老许转载了《郎咸平:马云或王石这么讲,你觉得奇怪吗?》

 

我以为,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既然什么鸟都有,那么马云或王石这么讲,又有什么可奇怪的?

但我觉得,既然话是郎咸平挑头的,

那么就该先问郎先生一句:

郎先生,你觉得自己的心态摆正了吗?

 

当以为自己很公允的时候,别人就都成了小气鬼;

当别人就都成了小气鬼的时候,自己就成了救世主;

当自己成了救世主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十分孤独;

当发现自己十分孤独的时候,就免不了胡言乱语,不知所云了……

 

出现这种情况,表明我们历来奉为“神明”的思想教育有问题,

至于究竟是什么问题?如何解惑?

应该是有待于心理学专家给予帮助,

而不是求助于所谓“高级政工师”。

  作者:二黑 评论(0)  阅读(42)  
  但我肯定这是一个故意颠倒是非的伪命题! 2008-6-14

一个叫wuzuolai的博主,发表了一篇题为《逼良为娼与逼人成圣》的博文 ,就是为范美忠公开脱罪叫冤的。

他说:“千均一发的时候,要让别人牺牲的时候,我们突然将教师抬到神的位置上,让他水煮火烤。”

又说:“一位校长说,在关键时刻他会救学生危难,但他要知道,他的学生现在就是危难之中,中国的当代教育,就是置学生于水火之中,只教知识不教能力,只应付高考不重视其它,这位校长救自己学生于危难了吗,他还不是与其它学校校长一样,将学生绑在高考战车上,去厮杀。他不是逃跑者,只是与师生们一起,闷死苦死焦虑死。”

于是,得出结论:“中国人善于逼良为娼,也乐于逼人成圣,这得看身体与心理的需要而定。”

 

 

这篇文章令我震惊!我不知道这个命题从何而来? 但我肯定这是个错误命题,甚至是个故意颠倒是非的伪命题!

命题当然是围绕范美忠事件而论,但却突破了这个命题的范围,把范美忠确定为一个“教师”,并以之为标准,延伸及全国的教师,再论及整个教育制度,最后以“针砭大师”的口吻,告诉人们,通过范美忠事件就可以知道,“中国人善于逼良为娼,也乐于逼人成圣,这得看身体与心理的需要而定。”

其实,这不是“中国人善于逼良为娼,也乐于逼人成圣“的问题,而是一个职业操守,或者是法律义务的问题!如果范美忠是一个真正的教师,他就应该对自己的学生负责,不论是传授知识,还是教育做人,尤其是当危险降临之时。但可惜的是,他可能在某些方面能够当“老师”,但他在关键时刻的表现,证明他根本就没有资格得到当一个“人民教师”!假如范美忠是个军人,毫无疑问,他的作为将使他被送上军事法庭,或者被当场执行“战场纪律”,这里根本就没有讨论的余地!

这道理其实就是这样简单!

在中国,老师难道不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吗?大家都知道,中国古代最有名的老师叫孔子,他生前的教学生涯可能很落魄,但死后却得到“万古一师”的尊荣,甚至拥有历代朝廷颁予的“大成至圣先师”的称号。按照博主的逻辑推理,孔子应该是被中国人“逼人成圣”的典型范例。但是,如果按照这个逻辑再推理下去,那岂不就是说老师这个职业根本就不是什么“神圣”,而是误人子弟的“下烂三”,是“闷死苦死焦虑死”的悲惨职业

这种“新奇”的理论思维,不知道是博主的老师教育出来的,拟或是博主对中国教育制度进行“逆反思维”而创造出来的?但这套理论用于为范美忠的“跑理”辩解,还是十分适用的,至少可以使范美忠把“教师”的帽子戴得心安理得。

至于所谓“中国人善于逼良为娼”话,更是无中生有,耸人听闻了!就以范美忠事件来说,请问是谁“逼”他了?是谁“逼”他率先跑出教室?是谁“逼”他事后发表洋洋得意的自述博文?又是谁“逼”他自己跳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上,不知羞耻地到处显摆?在当前这样一个全国人民抗震救灾的大背景下,范美忠到底是一个抗震救灾的“英雄”,还是一个逆时代潮流、反抗震救灾的“极端个人主义”?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是不容混淆的!

混淆命题,不是发表意见,讨论问题,而是扰乱舆论视线,制造思想混乱。更有甚者,博主为了求得“一鸣惊人”的效应,居然不惜把全国人民当作攻击目标,说出“逼良为娼与逼人成圣”这样的混帐话来,真正是丧心病狂,象疯狗一样到处乱咬人了!

请问,博主发表这样的言论,我们还能象傻瓜一样去“誓死捍卫你的发言权”吗?!

  作者:二黑 评论(0)  阅读(48)  
  有个叶博主发表了《人人都是范跑跑》的奇文 2008-6-13

范美忠现在被称之为“范跑跑”,因为事主没有提出“名誉权”问题,所以大家乐得改个名字讽刺一下。这位叶博主更是毫不客气,不但随着别人乱叫,还把全国13亿人都改叫成“范跑跑”,真正是“一呼而十三亿人同声答应”,可以算是振聋发聩了!

在叶博主的想法里,范美忠的事应该是与抗震救灾毫无关系的,所以“竟成了汶川震后最大的新闻事件”,这是很反常的,所以各路媒体不应该为这么一个懦夫广开门路,大动干戈,使这种人一夜之间就成了“世界名人”。

如果从人性本能上说,的确大家都一样,怕生病,怕痛苦,怕流血,怕从楼上掉下去,怕淹在水里捞不上来……总之是怕死。但如果说十三亿人都象范美忠这种人一样卑鄙怕死,恐怕是没有几个人会赞同的,因为那几乎就等于向人们宣称自己是个懦夫,是个怕死鬼,就等于抛弃尊严,有躯壳而没有灵魂,活着没有骨气,死了遭人诟病,那简直就是没有知觉的精神病人的生活,或许也只有范美忠之类才感到有些“光荣”?当然,也或许叶博主从中发现了某类“精神象征”,才捺按不住地为我们揭示“我们今天精神世界的真相”。

其实,范美忠事件是由地震而生,是人们在地震灾难中发现“大爱”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出现的另类“丑恶”,比如临阵脱逃、抢夺物资、盗窃财物、散布谣言、贪污灾款等等,只不过由于范美忠的北大背景和他为自己所作的辩解,激起了所有有良知的人们的愤怒,才使一件原本很平凡的小事骤然演化为一场关乎精神文明和伦理道德的大辩论。

范美忠的错误首先是背弃职守,他逃避了国家和人民赋予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把他的行为与那些为保护学生而英勇献身的教师们比较一下,就可以衡量出两者之间的天壤之别,如果他能感到错误,并进行自省,我们当然可以原谅他,因为害怕是人的本能,那些牺牲的老师们也不可能不害怕,但他们却勇敢地选择了首先保护学生。但是,范美忠非但不承认错误,反而无耻地为自己进行辩解,这就等于亵渎了老师这个光荣的称呼,等于否定了老师们英勇献身的崇高精神境界!

汶川地震是一场全国人民与自然灾害进行生死搏斗的大决战,13亿人民总动员,13万军队冲锋陷阵,他们不怕牺牲,英勇奋战,谱写了又一曲感天动地壮烈诗篇!然而,恰恰在这种时候,范美忠公然发表鼓吹极端个人主义的懦夫谬论,以图涣散民心,动摇斗志,其个人的错误已经上升的对全民族抗震救灾斗争的思想侵蚀和行为犯罪,难道他就不能受到所有有良知的人们的强烈谴责和愤怒声讨吗?!

如今,又有一个叶博主出来帮腔,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