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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终于公布了“杨佳案”的全部情况,这无疑是个“进步”,尽管这个“进步”走了整整7天时间!
公安的思维方式人们早已耳熟能详,凡是涉及案子的,几无例外都是捂着盖着,虽然一再强调“走群众路线”,但那种捉迷藏一样的神秘色彩,总是挥之不去,再加上公安自己宣传的所谓“神探”、“神眼”之类,更使公安人员与众不同,俨然是无所不能、凌驾于社会的“保护神”一样,令人敬而远之。
这一次,不用客气地说,上海公安栽了个大跟斗!最要命的就是,案件发生之后,上海公安居然不敢在第一时间内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而任凭社会上流言飞语到处传播,大大损伤了上海公安的信誉和形象,即使现在人们知道了真相,但许多东西却已经是无可挽回,特别是自解放以来几十年建树起来的崇高威望,居然荣辱毁誉于市井坊间,这倒是谁也没有想到的!
单纯说案子,或许没有什么“特殊性”?其实不然,杀人放火盗窃抢劫强奸诸如此类的案子自古就有,但大背景不同,其动机后果也必然不同。我们现在讲究“和谐社会”建设,那么发生在这个阶段的案子肯定与“文革”时期不同,因为至少现在不必上纲上线,动辄“阶级斗争”,判决则必死无疑。然而,虽然世道不同了,但公安的理念却还是老一套,从骨子里依然自认是“无产阶级的专政工具”。
“专政工具”是不假,因为公安就是代国家执法。但问题是,应该以“铁腕”对各类犯罪分子实行“专政”,不如此不能保证社会安定;而对于仅有过错、不是犯罪、甚至被冤屈的群众,也行使“专政”的手段,那就是矫枉过正、过犹不及,这绝不是用“疏忽大意”之类的托词就可以推却掉的!
从公安公布的材料中看,杨佳并未“偷窃”,只是不愿意“配合”,以及“态度恶劣”等等,我们没有看到公安方面的任何“处置不妥”。显然,按照公安的说法,公安在其中没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责任。这就让人想不通了!
俗话说得好:“一只巴掌拍不响”。杨佳来上海游玩,因租车受到民警的“盘问调查”,从事情经过看,杨佳显然是“代人受过”。事情搞清楚了,民警就应该主动弥合矛盾,以尊重和爱护群众的态度取得对方的谅解,而不是以对方“态度不好”,放任矛盾激化,终于演变为一场惊动世界的袭警血案!你还能说,在这一系列过程中,上海公安一点责任没有吗?
血的代价,让我们老百姓心里也感到十分沉痛!但是,如果这血的代价仍然唤不醒上海公安对事件的客观反思和深刻改变,那就不仅仅是无辜流血牺牲的上海公安的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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