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是废除死刑和劳教的良机
赵 华
2008奥运火炬传递几乎遭到西方媒体的“一致杯葛”,主要原因是国际反华势力借所谓“西藏问题”兴风作浪,颠倒黑白。然而西方公众普遍对中国印象不佳,也值得我们反思。例如,已经过时且极不合理的死刑制度以及不合法的行政劳教制度,就是很容易被人抓住的“小辫子”。
死刑的弊病太多,所以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废除了死刑。死刑最大的问题是无法挽回冤案被害者的生命。其次是妨碍外逃贪官的引渡回国受审和追缴赃款。“杀人偿命”是业已过时的前现代观念。假如担心重罪案犯侥幸获得不恰当的减刑,完全可以同时废除无年限限制的无期徒刑,效法美国,设立100年以上的刑罚,让重罪案犯的刑期减无可减,服刑至死。学自前苏联的行政劳教制度受到的抨击更多,未经法院审判便可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也确实既不合法,又不合理,很不人道,早该废除。
要树立中国“法治国家”的正面形象,立即废除死刑和行政劳教制度是最简单的办法。至少在法治方面可占领“道德高地”,于现代性和先进性方面一举超越仍旧保留死刑的美国,何乐而不为?何况这也是维护国内人权的正确举措。古代皇帝常有爱民大赦之举。假如我们立即实行废除死刑和劳教的“奥运大赦”,中国在世界上的美誉度定将大幅提升,有助于将百年一遇的北京奥运办成奥运史上最成功的“和谐盛会”,为中国的腾飞再添动力。
两会已过,奥运之前来不及?好办,召开一次全国人大临时会议不就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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