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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丧尽天良的诈骗
郑树林
四川大地震,全国大多数地区有震感,余震在多个城市出现,而且很多城市的居民生活受到了影响。至今,还有6万灾区同胞生死不明。 但在这民族危难时刻,在大家都众志成城抗灾救灾的时候,竟有无耻之徒发诈骗短信利用四川大地震行骗发国难财。上海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到群众报警102起,反映收到诈骗短信。 “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请伸出您的援助之手,红十字会建设银行账号6227……联系人:李梅冬。”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竟有人冒充红十字会诈骗。昨天上午8时至下午1时30分,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到群众报警102起,反映收到上述诈骗短信。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网站发布声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从未委托个人开展为四川汶川地震的募捐活动。梁少华希望广大市民,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正规媒体公布的救灾专用账号进行捐款。市民反映抗震救灾短信疑为诈骗 短信: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四川汶川发生7.8级地震,死亡超万,百万人无家可归!红十字会设建行募捐账号6227002930200016730李梅冬。 “听闻汶川地震,我当时正打算向灾区捐款。”这条短信公布的收款人竟是个人“李梅冬”,而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不会是有人利用抗震救灾趁机诈骗吧?”上网查阅发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网站上公布的救灾专用账号确实不是短信中的账号。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本市不少市民收到上述“号召向地震灾民捐款”的手机短信,对方还留下了银行账号和联系人姓名。 经调查,上海市红十字会没有以短信方式组织过类似捐款活动,也没有叫“李梅冬”的员工。警方发现,发送类似信息的均为外省市手机,账号开户地也在外省市。目前,警方正对此展开侦查。为避免善良的人上当受骗,上海警方提醒市民群众不要轻信手机短信发来的“爱心捐助”活动,更不要按照其提示随便汇钱出去。警方建议群众积极参与单位、街道等组织开展的正规捐助活动。 愤怒丧尽天良的诈骗“这种人竟然骗救灾捐款,简直丧尽天良!”不少市民收到这一诈骗短信后,纷纷对其痛斥。对于这种打着赈灾名义实施诈骗的嫌疑人,在法律上应该受到何种处罚? 这种诈骗利用人们救灾心切、降低防范的心理,欺骗性极强,社会危害巨大。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天涯论坛上,一位网友“风正帆悬”发帖子警示大伙。5月13日上午,他突然收到一条短信:“爸妈,今天地震余震引起恐慌,事后发现我钱包和手机丢失了,请速汇2000元到我同学的建行卡上,卡号436742338170101245,胡程”。
警方提醒热心群众务必从正规媒体获取捐助渠道信息,红十字会不以个人名义开通捐款账户;对通过手机短信获取的信息,须先向相关机构进行咨询求证,区分真伪。
黑客仿冒腾讯网建赈灾诈骗利用四川地震诈骗钱财的钓鱼网站今日出现。瑞星反病毒中心监测到一个仿照腾讯网慈善频道、标题为“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联合中国红十字总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为5·12四川地震紧急募捐”的网站,其实是黑客建立的钓鱼网站,其公布的募捐账号也是假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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