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一以敬百
真是猪狗不如,杀千刀的,根本就是禽兽,十年太便宜他了。
真的是社会垃圾啊
法律保护弱者的力度还是不够,应该最少判无期徒刑,原因有三点:一、小女孩不满1岁,单从这一点上来说,就应该加大量刑的分量,从重从严办理;二、这对于受害的小女孩来说,心灵的创伤是一生的,她永远也抹不掉这一邪恶的阴影,她可能不在相信别人,别人的话对她是一种欺骗,这种伤害才是最沉重,最久远的;三、这中对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强奸这个行为,是整个社会的伦理道德所不能容许并深恶痛绝的,更何况受害的还是一个年仅12岁的小女孩,这更是罪加一等,道德与法律的威严荡然无存。
基于以上三点,我认为应该加大判刑力度。
还说什么怕丢脸不敢承认 真TM不是男人 我都为男人中出这种败类感到惭愧
家有小女孩的一定要多留个心眼,比如邻居、补课老师等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