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办事处不依法行政,违法侵占商品房小区(东明家园)的活动场所(无权证,规划是小区配套的老年活动室、阅览室、健身房等),挪作它用成了街道的经济发展促进分中心,并拿不出合法依据,侵害了业主合法权益。周家渡街道办事处凭什么可以无视法律、法规,为所欲为,以“整合”为由,侵占新建商品房小区建筑区划内的活动场所。街道信访办在回复中竟以一句:逐步将此作为社区公共服务管理窗口,来蒙混。业主的私有物权街道办事处是否可以未经许可,将此作为社区公共服务管理窗口?信访答复也不告知处理意见及相应依据。在法制逐步完善的今天,政府机关理应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滥用权力,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依法行政,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谐社会离不开法律的支持。构建和谐社会,每个社会成员都有责任。如果每个人都能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呼请舆论监督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办事处不依法行政,违法侵占商品房小区(东明家园)建筑区划内规划配套活动场所的违法行为.
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既然户口转为上海的常住户口,(包含原上海知青的子女为回上海原籍——这批子女的父母一辈子贡献给边疆好不容易凑钱借款买房又化几万元把蓝印户口转为常住户口给孩子回老家落户)同是上海户籍了,又有这个不行那个不一样的对待就不合情理了,更不合当前的和谐气氛,有关部门应该思考和加以重视取消一切附加的歧视政策,与同是上海户籍的享受同等政策和待遇——这部分知青的一生(还涉及子女)本来就不容易啊,应从方方面面的去着想去帮助,使上海在帮助原上海知青的工作方面做的更全面更好。有部分上海知青为了子女回归采用买房的蓝印户口,本是百姓为减少给上海政府增添麻烦而自己克服解决的一种办法,政府对这特殊情况应于支持且有别于其他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