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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徐汇区法院明天上午开庭审理“设活人灵堂”侵害名誉权案   发起时间: 2008-02-20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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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法院明天上午开庭审理“设活人灵堂”侵害名誉权案
      明天上午9点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离奇的“侵害名誉权”案,侄女因给活着的姑姑设立“灵堂”,被姑姑告上法庭。上海法治报曾经独家进行过报道,转贴如下:


设大活人灵堂
 为亡父“讨公道”

侄女被姑姑告上法庭索万元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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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报记者林宇丹

20071225星期二

 

  父亲通宵搓麻将后猝死于厨房,女儿认为是与父亲生前有矛盾的姑姑把父亲诅咒死的,不仅借祭奠父亲之际为姑姑设灵堂替父讨公道,还不断用手机短信对姑姑进行恐吓。姑姑在警告无效后以侵犯名誉为由将侄女钱赐告到法院,要求钱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以及支付公证费用2500元。记者获悉,昨日下午,徐汇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骚扰短信阴森恐怖

 

  20071129日早上7时许,在深圳的钱梅接到二哥的电话,得知大哥于当日清晨4时许猝死于家中厨房。钱梅在震惊之余开始思考是否回沪参加葬礼。钱梅说:几年前为了服侍重病的母亲,我不满大哥的一些做法,与他闹得很不愉快。母亲过世后,我与大哥就没有了来往。我身体一直不好,接到大哥猝死的消息,悲伤之余病情有所加重,医生建议我加强治疗,不主张我回沪参加葬礼。尽管如此,我还是订购了回沪的机票。钱梅说:买好机票的当日,我病情加重,实在无法成行,只好退票。


  200712512时,钱梅的手机接到一则短消息:“……爸爸欠你一万元,过几天我在灵堂里面烧给你,发信人是她大哥的女儿钱赐。之后,短信不断地袭击钱梅:今天只是一个开始我把灵堂放在我爸爸房门外面已有三天,布置的(得)很恐怖。我是替爸爸办事,他这辈子是有很多过错,但是他是我父亲,是你大哥。你现在一定有低烧,失眠,头痛,没胃口。”……

 

  大活人被设灵堂

 

  1212日,在丈夫的鼓励下,钱梅鼓起勇气与丈夫一起回到上海。1215日,钱梅与二哥见了面。从钱梅二哥的描述中,记者获悉,钱赐在番愚路某弄的弄堂里为姑姑设了一个灵堂,灵堂就在其父亲灵堂所在房间的窗外。钱赐在那里放置了一张茶几,在桌面上撒了些米,一块放有钱梅照片的灵牌,一只破旧的钟,一双女式绣花鞋,一只点上香的小香炉……正如钱赐短信中所说的那样,她把姑姑的灵堂布置得相当恐怖。


  钱梅告诉记者:从短信中我得知大侄女钱赐设我的灵堂,我是信佛的人,如此恶毒的诅咒给我的精神带来巨大的打击,我不敢相信,这是出自我从小疼爱到大的侄女钱赐之手!


  不堪短信折磨的钱梅于曾于本月9日向大哥的前妻——钱赐的母亲万女士发送短信:钱赐欺人太甚,我现在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钱梅说:短信发出后,我收到的回信是随便你并且指责我气量小,对其女儿的违法行为只表示我会好好劝劝她,然而,钱赐的恐吓短信并没有停止过。记者从已经过上海市公证处公证的资料中看到,当日,钱赐发来短信:我小时候你对我好过,谢谢你。你觉得有怨气你去找律师。我不欠你钱,我问心无愧。12日短信:你浑身没力,我父亲叫你多吃点饭18日短信:“……我心中的恨,心中的邪气只有我爸爸知道,我去泰国想办法“……我要泰国灵仙咒你痛,永远没力气”……

 

  两张机票激化矛盾

 

  1219日下午,记者来到钱家,对钱赐及其亲属进行了采访。从亲友的诉说中,记者搞清了矛盾激化的来龙去脉,此次姑侄之间的矛盾激化源自于两张机票。


  今年11月,钱梅二哥的儿子钱宽为批发服装而与钱赐一起从上海赴深圳。同月22日,钱宽和钱赐决定回沪,钱赐让他转告姑姑钱梅,要求她垫付回沪的机票。钱梅当时正在看一出她喜爱的电视连续剧,因为钱包里只剩下美金和港币,没有足够的人民币,故表示等看完电视剧后再到银行取钱。


  钱赐得知后,让钱宽转告钱梅:我这辈子不想再见到她,等她(指钱梅)死了我也不会去看她


  钱梅得知此话后气愤之极。她告诉记者:钱赐母亲曾说我承诺过在钱赐30岁生日时送一个红包,但她生日时并没有兑现承诺,这令她不满。但在此之前,因帮助钱赐她还对我出言不逊,极大地伤害了我的尊严,之后也没有表示任何的歉意。她过30岁生日时并没有通知我,我也不记得这件事,没想到她就这样记恨我。


  钱梅告诉记者说,我大哥长期通宵搓麻将,不注意休息,钱赐却把他的死归罪于我回应她的那句天灾人祸谁先死还不知道,诬蔑是我咒死了她的父亲。

 

  姑父如是说

 

  钱梅的丈夫何先生告诉记者:钱赐9岁时父母离异,与父亲共同生活,那时她父亲一星期只回家一次,我妻子协助我岳母照顾这个可怜的侄女。侄女小时候,我妻子骑自行车接送侄女;长大后到广州读书,我们夫妇坐火车接送。后来钱赐投奔母亲到深圳后,正值叛逆的年龄,时常与母亲闹矛盾,甚至离家出走,那时她遇到任何困难都是我们帮她解决的。有一次钱赐向我们哭诉赌球输了钱,也是我们借了15万元帮她还的债。


  除了何先生的讲述外,记者从钱梅其他的亲友处也证实了她对钱赐曾经付出和疼爱。

 

  诉前调解失败告终

 

  20071219日下午,钱梅的委托代理人马先生来到钱家进行调解。进入设置灵堂的房间,记者看到了坐在沙发里抽烟的钱赐。在采访过程中,她一开始对设姑姑灵堂的事矢口否认,后来才承认确有其事。之后,她又否认那是设灵堂,只承认把姑姑的破东西扔到了墙外。她告诉记者,是姑姑的那句话咒死了她的父亲,她要为亡父讨个公道。此外,她还请来了堂弟及母亲来作证,历数了姑姑的种种不是,其中对她30岁生日未得到姑姑承诺的红包等事也表示了不满。对于机票之事,她表示,作为长辈,给刚出道做生意的小辈订机票是无可非议的。


  对于对簿公堂之事,钱赐的母亲万女士表示随便她(指钱梅)去。然而,在场的钱梅父亲、二哥、三哥却认定钱赐的行为欠妥,她的两位叔叔更是极力劝说她应立即向姑姑赔礼道歉,求得姑姑的原谅,免去上法庭的尴尬。钱赐仍然表示:要我道歉可以,但她必须先到我父亲灵前磕头。由此,诉前的调解终告失败。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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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fkzefk 离线,最后访问时间: 2008-7-6 20:52:32 振耳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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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徐汇区法院明天上午开庭审理“设活人灵堂”侵害名誉权案
哦?有这样的事?为大活人设灵堂?这世界真是无奇不有哇!!!

期待记者的追踪报道!

再有矛盾也不能做出这样绝的事呀,这个钱赐也已经30岁的女人了,不是女孩子了,做事也不经大脑,真是法盲!


zefkzefk 离线,最后访问时间: 2008-7-6 20:52:32 振耳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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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0, 22:33     IP 地址: 已记录 报告     第3楼

这里比较有意思!
http://pl.jfdaily.com/Default1.aspx?NewsID=1894465&Title=%ce%aa%b8%b8%c7%d7%cc%d6%b9%ab%b5%c0%a1%a1%c9%e8%c1%e9%cc%c3%d6%e4%b9%c3%b9%c3&CurPage=1


骂上了,太不文明,不敢放上来,大家自己去看吧!


zefkzefk 离线,最后访问时间: 2008-7-6 20:52:32 振耳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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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这里比较有意思!
把“如是说”说成应该是“如实说”,也真是文盲得叹为观止!

这种人连“如是说”都不懂,居然还骂记者不识字,看来那人以后要骂人时,手边要备一本《新华字典》,否则真不知还会闹出什么笑话来。


fzblyd 离线,最后访问时间: 2008-8-7 17:41:24 法治报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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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徐汇区法院明天上午开庭审理“设活人灵堂”侵害名誉权案
 |法治庭审|
《为父亲讨公道 设灵堂咒姑姑》追踪报道
侄女当庭道歉 双方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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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fdaily.com  2008-2-22
  本报去年12月25日以《为父亲讨公道设灵堂咒姑姑》为题,报道了一起本市因家庭恩怨致侄女为大活人设灵堂,导致姑姑告上法庭索万元精神赔偿的案件。
  昨天,徐汇区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该案。被告方律师当庭宣读了侄女钱赐的《赔礼道歉书》,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事件回放
  侄女设灵堂咒姑姑 姑姑上法院告侄女

  原告钱梅与钱赐是姑侄女,近年来,侄女因家庭琐事与姑姑钱梅产生矛盾,于是心怀不满,曾扬言:“我这辈子不想再见到她,等她(指钱梅)死了我也不会去看她”。对此,钱梅在与钱赐的母亲电话沟通时回应说:“未来谁也预料不到,天灾人祸谁先死还不知道,就算我死了,死后谁来送我,对我毫无意义……”未料,此话说了后不到一星期,钱赐的父亲就在搓通宵麻将后,在清晨猝死在厨房。
  钱赐认为是姑姑钱梅咒死了自己的父亲,竟然在为父亲做“头七”时为姑姑设立了灵台,并将灵台放置在靠弄堂的窗户下面。钱赐在那里放置了一张茶几,并在桌面上撒了些米,一块放有钱梅照片的灵牌,一只破旧的钟,一双女式绣花鞋,一只点上香的小香炉……钱赐做了这些事后还发短信给姑姑钱梅,对其进行恐吓。钱梅是信佛之人,事件对其造成很大的精神打击。她从深圳赶回上海,要求侄女停止侵害、并在公开侮辱毁损其名誉的弄堂里张贴道歉书为其正名,否则将起诉至法院,追究侄女钱赐的侵权责任。
  本报记者接到钱梅的投诉后,与钱梅的委托代理人马建明先生一起前往钱赐家中进行调查,马建明先生更是努力为双方进行调解。最终,钱赐写了道歉书,但因钱梅认为钱赐的道歉书中对其违法行为没有一个字的陈述,钱赐对姑姑提出的赔偿保全证据用的公证费等有异议,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钱梅认为侄女钱赐的道歉是为逃避法律责任而敷衍,没有丝毫的诚意,最终决定向法院起诉。

  庭审现场
  被告方当庭宣读《赔礼道歉书》

  昨日上午9时,徐汇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庭参加庭审,但双方的委托代理人的庭审辩论却相当精彩。
  开庭之后,被告方委托代理人上海友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云代表钱赐,向原告方表达了真诚的歉意,并当庭全文读了钱赐亲笔写的《赔礼道歉书》。
  庭审过程中,被告方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此,就违法事实部分的质证及辩论过程相当顺利。甚至于原告方为保全合法证据所制作的录音光盘以及经国家公证认可的密封材料都没有当庭拆封。
  庭审的焦点于是落在了经济赔偿上。经过法庭辩论,被告方表示,对于原告方提出的要求被告方赔偿原告对手机短信进行公证的公证费2500元以及制作录音光盘证据的费用100元以及由被告承担诉讼费300元的诉讼请求,他们愿意遵从法院的判决。而对于公开在弄堂内张贴道歉书的诉讼请求,也表示可以接受。而对于10000元的精神损失费,被告方律师表示不能接受,理由是按相关法律,钱赐的违法行为未对钱梅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不具备精神损失赔偿的条件。此外,被告方律师还强调了钱赐已经向原告进行了道歉,承担了民事义务,并且钱赐目前没有工作和收入,也无力承担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责任。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作者:□法治报记者 林宇丹

我是解放报业集团上海法治报记者林宇丹。我在这里建立了我的工作博客,在那里摘录了我做的调查报道,其中有不少是报纸上看不到的报道原稿,欢迎大家浏览和评论,也希望能得到你们多多的报料!

请点击进入我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linyu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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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1, 18:34     IP 地址: 已记录 报告     第6楼

Re: 徐汇区法院明天上午开庭审理“设活人灵堂”侵害名誉权案

为活人设灵台违背公序良俗构成对原告名誉侵权

法院判决侄女向姑姑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抱怨姑姑钱梅咒死父亲,侄女钱赐在为父亲设立灵堂的同时竟然给活着的姑姑也设立了灵台,并且发恐怖短信侮辱姑姑,受辱的姑姑毅然将侄女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上海法治报、新民晚报、新闻晨报、劳动报等相继作给报道)。日前,徐汇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罕见的名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钱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钱梅作出书面赔礼道歉,并且在相应的范围内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原告公证费2500元、光盘制作1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徐汇区人民法院在去年1224日受理此案后,于今年221日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本案中被告在公众场合为原告摆设灵台,违背了我们国家的公序良俗,是对原告人身的侮辱,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虽然,被告已当庭向原告作出了赔礼道歉,但该道歉未能在合理范围内为原告消除影响,且未得到原告的充分谅解,故被告仍然应当在其名誉侵权范围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为原告恢复名誉;对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酌定赔偿1000元。

宣判以后,记者采访了原告钱梅的代理人马建明先生,请他谈谈对一审判决的看法,马先生表示,因为尚未与原告取得联系,所以不清楚原告对判决的结果的看法。作为代理人,马先生认为,法院的判决确认了被告构成对原告名誉侵权,判令被告作出书面赔礼道歉,并且在相应的范围内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这已经是为原告讨回了公道,至于对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酌定赔偿1000元,马先生认为由于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具体的细则规定,因此法官可以在个案中行使自由裁量权。(注: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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