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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众瞩目的后备箱藏人窃物案于和谐的奥运年前(时间)结案,各种媒体给予上海警方高度的评价和赞扬,(XX报纸,XX电视台)刊登和播放了受害人XX,XX的受害经过和警方的破案经过,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如此和谐的社会下,岂容不法分子祸害,想必受害者也得到妥善的处理,坏人绳之以法,好人得到补偿,皆大欢喜,但实际情况如何呢? 被害人之一杨先生,在2007年10月24日丢失的电脑,于2007年10月25日成功报案受理,案子于2007年12月19日机场(徐汇)警察通知案犯抓获,并去机场认领电脑。当时并没有杨先生自己的电脑。 于2008年1月25日上海新闻综合频道东方110(1302)期播报。 2008月1月初接受徐汇警方内部采访,大家在看到电视的同时,肯定以为杨先生终于如愿以偿看到罪犯抓获,失物得以拿回或者赔偿,实际情况却是大相径庭。 案子一直拖到现在。2008年3月24日打电话询问专管此案的警官,得到的回复是小偷没有承认偷了杨先生的笔记本电脑;而且在抓获小偷的同时,打了电话让杨先生去认领电脑,当时杨先生说没有他的电脑,警察说:“再继续审审案犯,看是否把电脑卖在哪里了。 对于认领电脑一事,当时离事发已经快二个月了,小偷不可能还把电脑留着的啊。所以在认领电脑当天,现场没有杨先生自己的电脑。至今也没有任何消息。 案子难道就这样结束了吗? http://www.news365.com.cn/wxpd/sh/shfz/200712/t20071225_16998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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