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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寻衅滋事罪 该如何定义,我朋友符合这个罪名吗?   发起时间: 2008-04-18 17:20
cnjiayou 离线,最后访问时间: 2008-6-6 17:20:36 中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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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8, 17:20     IP 地址: 已记录 报告     楼主

寻衅滋事罪 该如何定义,我朋友符合这个罪名吗?

 我是一个农民,这是我的第一封邮件,我朋友无故被关18天!现在还没有放出来

时间地点: 2008年3月31日晚上8点多,上海闸北区共和新路2999号明园森林都市小区
时间地点: 2008年3月31日晚上9点多  上海闸北区大宁派出所
时间地点: 2008年4月1日凌晨3点多   上海闸北区灵石路看守所
我的几个朋友,在上海闸北区共和新路2999号明园森林都市小区,租了一套房,准备室内简单装修下,2008年3月31日晚上8点多钟,我的几个朋友一起搬装修材料进去的时候,谁知被保安阻止(哪个保安现在还在上班),结果双方就发生了口角,报了110以后,我的几个朋友被带回去警局问话,谁知道现在还被关在“闸北区灵石路看守所”而且不允许人去看望,我真的不敢想象在他们在里面到底如何!被关在里面的朋友哪天就是去帮忙搬材料,其他什么都没有做,真的很冤枉!在他被关的日子里,他在外面租的房子别人咂了。他该如何面对这身心的痛苦!现在还关在里面,18天了!请你们帮帮他!
你们要采访,就到上海闸北区灵石路看守所!因为这件事情,现在有4个人被关!
我真的不敢想象在他们在里面到底如何!被关在里面的朋友哪天就是去帮忙搬材料,其他什么都没有做,真的很冤枉!


cnjiayou 离线,最后访问时间: 2008-6-6 17:20:36 中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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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8, 17:27     IP 地址: 已记录 报告     第2楼

Re: 寻衅滋事罪 该如何定义,我朋友符合这个罪名吗?

寻衅滋事罪    这个解释对吗?如果定义这个罪,应该由哪个部门来定,我朋友关多几天可以出来呢! 
但我的朋友没有任何以下不法行为啊!

[释义]

寻衅滋事罪,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众场合无故挑衅闹事,殴打辱骂、追拦他人,强拿硬要或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说明]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属复杂客体,既可能是人身权利,也可是财产权利,抑或是公共秩序。直接对象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还可以是公共场所的正常活动。其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主观上只能是出于故意。认定本罪时要注意区分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本罪一般是出于寻求精神刺激的动机,而后者一般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政治要求或者经济利益。

二、此罪系修改后的刑法将其从原流氓罪中分离出来的新罪名



dujiaoshou 离线,最后访问时间: 2008-7-3 18:56:27 80后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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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9, 00:47     IP 地址: 已记录 报告     第3楼

Re: 寻衅滋事罪 该如何定义,我朋友符合这个罪名吗?
你没有亲眼看见当时的情况,光你听朋友的一面之词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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