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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这篇文章挽救了多少大学毕业生(转载)   发起时间: 2008-05-05 01:03
lawyerleochen 离线,最后访问时间: 2008-5-11 5:52:14 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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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5, 01:03     IP 地址: 已记录 报告     楼主

Idea [I] 这篇文章挽救了多少大学毕业生(转载)
我的梦想

    这几天,世界最高水平的斯诺克世锦赛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在一场比赛中,主持人突然提起了自己的梦想,其中之一就是从头到尾实况解说一句147的比赛。梦想!一个好熟悉的词语,记得它从我懂事的那天开始就陪伴着我,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它悄悄地离开了我。主持人的解说,让我依稀想起的儿时的梦想。
  
   在我记忆中,第一次和别人谈论到自己的梦想,是在初中二年级时新任班主任布置得一篇作文上。当我拿的作文题目时,顿时一片迷茫,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于是我就在作文本上寥寥草草地涂了几笔。其实,当时我有很多梦想,只不过不好意思说出来而已。这些梦想包括:追到我暗恋已久的女孩子;代表中国队参加世界杯并拿到世界冠军;成为一名魔神坛斗士诸如此类不着边际的幻想。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真是好傻、好天真!
  
   可是细想起来,我能有这样的胡思乱想也并不奇怪。由于应试教育的缘故,我在学校里只知道看书写字,对外面的世界一无了解。而我的爸爸和妈妈都只是一个月只能拿几百元工人,我也不可能想长大之后成为他们这样的人呀……
  
   时间转眼间飞到了2003年,我随大流考进了赫赫有名华东政法大学。念大学可是我在高中时的梦想之一,我终于实现了这个梦想。对于为什么念大学,大学毕业以后我又要做些什么,诸如此类问题我都没有十分成熟的想过。这样看来大学只是一个所谓的“梦想”,一张法学本科文聘看起来是那么的虚幻。
  
   当然,在大学里,我并不是一无所获,我也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我可以亲自在绿茵场上飞奔,进一个球,拿一次冠军,虽然这些都只是在学校里完成的,这些美好的记忆足够让我回忆一辈子了。虽然值得回忆,但是这只是人生旅途中的一段下插曲而已。
  
   我在念大学以前曾经有过这样的希望,那就是我能够看完整赛季英超联赛并目睹了曼联队夺冠的场面。而在2003年和2007年我两次实现了这一希望。
  
   我还希望以下情形能在我尚存世间的时候发生:
  
  (一) 曼联队再一次捧起欧洲冠军杯;
  
  (二) 姚明拿到NBA总冠军;
  
  (三) 海宁拿到温网冠军;
  
  (四) 外国人到中国留学或者求职,必须通过中文考试;
  
  (五) 中国人任何公司工作都可以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
  
   以上这些,只能算是一种社会期望而已,因为我的行动不能够左右这些事情的发生。
  
   直到去年大学毕业,我还一度以为赚很多钱,把在外资企业拿几千元月薪的同龄人都比下去才是我梦想。抱着这个想法,我终于做出了此生中最重大的错误决定。去年夏天,我放弃了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机会,来到号称起薪上万的新闻媒体工作。虽然报社的待遇很好,我还经常能够进出只有党政领导人才能踏进的会议场所。这一切似乎让我很满足,我有一种到了天堂的感觉。六道轮回中的天界众神们尚且受到来自地狱、恶鬼等五界的众生的侵扰,跟何况降生于人界中的我了。干了大概三个来月,我发现新闻媒体好像被什么东西控制了一样,虽然衣食无忧,但每位从业者却在精神上饱受折磨,明明有莫大的冤屈却不能公之于众,明明没有任何资质的人却被新闻媒体为了树立典型的目的捧成“英雄”。诸如此类烦恼使我再难忍受,我开始认识到名誉和地位,当然也包括过多的财富只是一些虚幻的东西,这些并不是值得我去奋斗的,更不是我的梦想。
  
   我的梦想到底是什么呢?还记得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个我暗恋了很久女孩子吗?我偶然打听到,她已经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了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就职了。我在以下列出的梦想终或多或少会有她的影子吧。
  
  我的梦想2008版:
  一、我的梦想是能够在40岁之前实现如下愿望:
  
  (一) 获得美国司法证书(JD);
  
  (二) 在国内的外资法律服务机构就职,月薪不少于20000元;
  
  (三) 在黄浦区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并已支付了收付款;
  
  (四) 有足够的资金开办一家社会事业机构。
  
  二、为了这一梦想,我必须在33岁之前达到以下目标:
  
  (一) 有不少于50万元RMB的存款;
  
  (二) 有不少于5年的外资公司法务或者外资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
  
  (三) 有不少于5次的出国考察(公费不少于2次)经验。
  
  三、为了实现第二条所述之目标,我必须在26岁之前达到以下目标:
  
  (一) 拥有中国律师执照;
  
  (二) 熟练掌握商务英语技能;
  
  (三) 在律师事务所就职,平均收入不低于5000元RMB。
  
  四、为了实现第三条所述之目标,我必须在今年底完成下列任务:
  
  (一)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二) 在有潜力的律师事务所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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