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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ngcai
1. 浦东新区司法混乱,徇情枉法,肆意践踏法律!    [2008年6月29日]        
雪鸟 你好! 我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居民,现在向你们求助,希望你们能为我主持公道。 这是一起发生在上海浦东新区的,由普通邻里纠纷硬被人做成刑事案件的故事。他们经过近三年的“努力”,终于达到了他们的预期,把一个无辜的青年判了刑。这个故事里可以看到一些执行法律的人,在各自的利益驱动下怎样徇情枉法、徇私枉法的。事情经过并不复杂,他们对案件过程中的所谓“低级错误”并不忌讳,因为他们手中有权。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种执法犯法的事竟会发生在法制日趋完善的上海。 案件经过: 2005.8.22上午老李在小区遭到同一小区居民杜某无故殴打,致使老李眼睛等多处受伤。老李即到浦东新区东明派出所报案,杜某后被民警寻获带到警署。老李受到的伤害经医院治疗并出具了“验伤通知单”。杜某在事实面前表示,愿意向老李赔礼道歉,但在调解医疗费及物损的赔偿金额时,杜某以无工作为由尽耍无赖。办案民警沈某在办案过程中只顾自己玩弄手机,根本无心也无意对双方做工作,第一次调解不欢而散,而民警沈某却说他没有办法了。事后老李要求民警沈某去核实杜某行凶打人时的证人时,沈某即以种种理由推诿,一直没有去找证人了解经过,而以杜某已经同意赔礼道歉为由说明案件责任已明。对杜某行凶打人警署没有任何处理意见。事情不了了之。 在此情况下老李无奈求助法律援助窗口,有专家指出这是警署不负责任,老李可以要求警署再次调解,再调解不成可以准备打官司。在老李的再三要求下,沈某警官安排于9.14日上午10在东明派出所再次调解。当天老李因为血压高由儿子(小李)陪同到警署,沈某见状要求小李陪其父一起参加调解。10时老李及儿子(小李)、杜某、沈某来到调解室,各坐在桌子的二边,杜某一会儿说要录音,一会儿又要老李下保证,沈某也明知杜某在故意寻衅,双方剑拔弩张时沈某却擅自离开调解现场到外面打电话,导致小李与杜某发生扭打(整个扭打过程不到半分钟)。双方都有损伤。沈某见状知道自己责任难却(要求小李参加、擅离现场),为了推却责任他任意编造事实,将冲突责任完全推到小李身上。此后在派出所原杨姓副所长的授意下一系列的事情发生了。事发后只让杜某去医院检查,不让小李接受治疗,把小李拘押在派出所直到当晚11时宣布对小李行政拘留,警车押小李去拘留所,但行政拘留的决定被浦东公安分局拒批,并且指示:邻里纠纷协调解决。警车把小李送还。杨姓副所长闻此大怒,认为上面丢了他的面子,他公开扬言要对小李更严厉的处罚。 从2005年12月16日开始警署就安排杜某作伤势鉴定,经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杜某的伤势只构成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但杨姓副所长不甘心,让杜某取出存档的“验伤通知单”进行内容篡改,(该验伤通知单开具的日期是8.22上午8点,不是9.14日的验伤通知单,经涂改后用于9.14日)连同一起篡改的病历册又送另一家鉴定机构。在第二家鉴定机构还未有鉴定结论时,浦东公安分局十六大队刑侦支队在2006.4.2早于第二家鉴定机构半个月开具了“轻伤通知书”,在此情况下第二家鉴定机构才在半月后2006.4.17日通知东明派出所作出了轻伤的结论。(但报告的日期是编成2006.3.31)。从2005.9.14到2006.4.17东明派出所经过种种努力终于达到了他们的整人目的,他们可以二次送检都不通知当事人,送检的材料经过他们篡改后,不让当事人质证送检的材料,他们已经大胆地将法律踩在脚下。 2006.4.18杜某去浦东新区十六大队刑侦支队报案。4.25日刑侦支队以“故意伤害罪”立案。 为了加重对小李的处罚,派出所竟将杜某与其他人斗殴的伤势鉴定内容也作为小李的罪证一起移送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办案人员张某在长达200多天的时间里,既不对情况核实也不对材料甄别,更无视小李要求重新鉴定的要求,在连小李的户籍都没有搞清的情况下,随意编造了小李的户籍,会同与小李无关的材料上报浦东检察院。 浦东检察院在接案后虽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了本案,但刑侦支队再次送来后,浦东检察院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据此提起公诉。令人惊讶的是浦东检察院的起诉书里依然把杜某与他人斗殴的材料作为起诉小李的证据。法庭上代理检察员读出这些内容时连她也极为尴尬。 派出所、公安局、检察院敢于把这种“低级错误”公开化不是疏忽而是故意。 浦东法院在明知有二份不同结论报告情况下,只采信轻伤结论,多次拒绝小李要求法院重新鉴定的请求,不顾办案“疑罪从轻”的原则,为了保证检察院起诉的正确率,将案子拖了300多天以后,进行了宣判。更为不可思议的是法院在审理附带民事案件时竟没有事先将民事诉状送达给小李,小李是在一无辩护律师二无相关资料的情况下听法官宣判的。 一审判决后小李不服依法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以检察院不肯撤诉为由维持了原判(管制一年、赔偿5万3千元)。 尊敬的编辑(导),我是一个平民百姓,一贯遵纪守法,小李在学校在单位都是一个表现良好的青年,在单位是入党的积极分子。我们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我们只求过平静的生活,我没有能力把这个事情表述的更完整、更系统、更专业一点,但是执法部门没有公平公正的执法是显而易见的。 东明派出所对杜某殴打老李的事至今还推诿,谁在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有正义感的人们是很清楚的。我把这个案子的材料报送你们,不知你们面对上海的公、检、法权威你们能帮助我吗?一个平民百姓要维权是多么的难!我非常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和指点,我愿意提供有关本案的详细资料。谢谢你们! 我的联系方式: 李能才 男 55岁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三林路1466弄65号301室 邮编:200123 电话:021-50830307 手机:13611994923 e-Mail:linengca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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